050823悔罪自新 勤奋学习 城厢法院悉心帮教两缓刑大学生
本报讯 8月16日下午,城厢区人民法院对于2001年以故意伤害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现分别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莆田学院就读的大学生张某某、陈某某,特别召开一次暑假返校之前的帮教座谈会,也是对这两名大学生缓刑期于8月23日届满前的最后一次帮教。 缓刑大学生张某某、陈某某现年分别21岁、20岁,原就读莆田某中学。因失足犯罪被开除学籍,城厢区法院依法判处缓刑后,予以联系复读,经帮教后,他俩于02年考上大学。在大学三年学习期间,少年法庭审判人员仍施以不间断的帮教,促使他俩思想觉悟和学业成绩的不断提升。其中,张某某连续两个学期获取奖学金,已顺利通过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陈某某的田径400米跑项目已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 座谈会上,上述两名缓刑大学生向法官报告了思想、学习及其它活动等情况,再次对法院领导、法官同志的悉心帮教深表谢意,并表示更加刻苦学习,奉献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