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2
发新话题
打印

[转贴]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一名患者因病住进医院不到一个星期,却离奇死亡在住院楼下,荒唐的是,患者凌晨4点已经死亡,医院病历上却记录着已通知患者7点30分出院。24日,记者从二中院获悉,法院对这起医患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顺义区医院、顺义区综合服务中心共同赔偿患者亲属9.8万元。据了解,及时复印病历,准确定性纠纷,是患者亲属讨回说法的关键。
  ■患者医院死亡,半小时后被发现     今年6月7日,顺义居民王先生因外伤住进顺义医院5层楼一间病房,王先生家属特别聘请该院服务中心一名护工24小时护理。医院对王先生手术后,实施一级护理,几天后医院将护理改为二级,降低护理标准后,医院未及时通知家属。     6月14日凌晨,王先生聘请的护工正在病房内睡觉时,突然被邻床护工叫醒,原来王先生不见了,找遍住院楼也没发现。4点30分左右,护工在一楼墙角发现已经身亡的王先生。经警方认定,王先生系高空坠亡,死亡时间为当天凌晨4点左右。     王先生家属为此将顺义医院、该院综合服务中心告上法庭,索赔17.1万元。他们认为,医院擅自降低护理标准,医院服务中心护工未尽看护职责,应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9月21日,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医院一级护理转为二级护理没有通知家属,医院未能切实履行一级护理义务,存在过错;服务中心护理员在护理时睡觉,未尽到看护职责。两被告的共同责任导致了老人坠亡,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据此认定,医院应赔偿3.2万余元,服务中心赔偿6.5万余元。     ■及时“封存”病历,结果发现意外     24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王先生的弟弟王哲,征得同意,记者采访了他。“医院的做法让人心冷。”王哲说,事发当天6点多钟,他才得知此事。他简单了解情况后,发觉医院肯定有责任,他首先想到的是赶紧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病历。当天上午9点多钟,他便将哥哥的病历进行复印,并让医院加盖公章。拿回病历后,他仔细查看了一下,结果发现了荒唐记录。     王哲指着一份病历对记者说:“我哥哥明明是4点左右没的,可病历上却写着7点30分已通知我哥哥出院。”“想逃避责任,结果忽略了时间差!”王哲说。记者看到,病历上还有护士及医院的签字。昨天下午,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顺义区医院,但未果。     律师建议     有可能产生医患纠纷时     一定要及时封存病历     2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王哲的代理人———北京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范伯松。范律师说,接手此案后,他首先想到的是这起案件的定性问题,医患纠纷常见的主要是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过错三种形式。如果选择后两种,举证上非常困难,还得进行鉴定,败诉可能性非常大。最终,他选择了打医疗纠纷官司,也就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由于病历封得比较及时,医院擅自改变护理标准但未通知家属这一过错情节,非常明显地显现出来。     范律师提醒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发现有可能产生医患纠纷时,一定要及时封存病历,以防病历被篡改。按照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利复印病历,医院也有这个义务提供,但复印病历时必须注意两点,首先是复印完后让医院加盖公章,另外还要让医院注明“与原件一致”或与之意思相同的字样,否则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医院不配合复印病历,患者可向卫生局投诉,或者尽快到法院立案并申请证据保全,让法官将病历固定。
别和我侃,大地我都能侃穿

TOP

9月19日上午,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桩离奇的奸淫幼女案,被告人是身为“丈夫”的王某,被害人则是王某刚满15岁的妻子娟书(化名)。因王某与娟书同居致其生育一女儿,并故意杀伤娟书,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决定执行王某有期徒刑7年。

    今年2月11日中午,会泽县大桥乡一村民报案称,邻村王某砍伤不愿与他共同生活的“妻子”娟书,称娟书若还不回家,就要点燃手中自制炸药包将其炸死。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制止了王某的暴行。

    据悉,2002年农历9月,会泽青年农民王某(1980年12月出生)认识了从云南省巧家县一山村外出至王某所在村子的娟书(1990年2月出生),随后将其喊回家食宿。也许是同情娟书的身世,王某对娟书特别好,娟书也乐意呆在王家。不久,王某便“笑纳”了这个12岁的“媳妇”, 与王过起长达3年多的“夫妻”生活。一年后,娟书生育一女儿。

    2005年农历6月,娟书与王某未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至邻村大桥乡张某家避难。2006年2月11日中午,经多方打听,王某找到娟书,要求娟书回家生活并抚育孩子,遭到拒绝后,便用随身携带的杀猪刀砍伤娟书,声称娟书如果还是不回家,就点燃手中的自制炸药包同归于尽。

    庭审中,王某显得一脸憨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他均无异议。但对于指控他犯强奸罪,他却不赞成。王某称,这都是“妻子”娟书同意了的,自己又没有使用暴力,而且还是娟书亲自来到他家来的,自己不应该构成犯罪。同时他称打娟书是家务事,只想吓她一下。

    法院认为,有关法律规定,只要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同居,不论被害人是否同意都构成犯罪,被告人明知被害人不满14岁,而与其同居达3年之久并生育一女,严重损害被害人身心健康。被告人还在娟书离家出走后,故意杀伤娟书。据此,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别和我侃,大地我都能侃穿

TOP

妇女街头被“迷药”控制损失巨款责任自负

刘艳芳(化名)女士在被人用“迷药”控制后,其持有的工商行灵通卡和密码被窃走,致使其24万元的巨款被刷走。刘女士认为工商银行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北京兴百轩黄金珠宝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赔偿其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对此案进行审理,终审判决驳回了刘女士的诉求。

    刘艳芳诉至原审法院称,2004年12月31日下午5点左右,她被两名男子用“迷药”控制,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被窃走工商银行灵通卡及密码。刘艳芳事后挂失并报警得知,二男子使用其灵通卡通过银联北京分公司设置在兴百轩公司的POS机,采取刷卡消费的形式,分两次购买了总价值为人民币24.48万元的足金金条,并在支付小票上签有“刘艳芳”的名字。

    刘艳芳认为,该男子在消费小票上的有女性特征的“刘艳芳”签名笔迹与本人在灵通卡上预留的“刘艳芳”签名笔迹存在着巨大差异,明显表明不是此灵通卡的真正的持卡人。但兴百轩公司的POS机操作人员,未能尽到严格审查、认真核对签名笔迹的义务,并默许二男子分两次进行了超过20余万元的刷卡消费,使其逃避了国家对超过20万元大额消费进行的监管。而且,兴百轩公司也没有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将交易监控录像材料保存7天,最终导致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得逞。为此,刘艳芳要求兴百轩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商银行及银联北京分公司未能履行对兴百轩公司POS机操作人员进行的培训义务,且工商银行在案发后,没有及时向警方提供犯罪嫌疑人的消费信息,使警方错过了获得录像资料的机会而无法破案。工商银行与银联北京分公司也侵犯了其财产权利。故要求三方连带赔偿经济损失24.4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一审判决后,刘艳芳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销售终端机的交易流程》中刷卡消费需核对持卡人签名的相关规定,应当认为,商户对持卡人签名应具一定审核义务,但对签名笔迹未作特别要求。本案中,对商户而言,无能力及条件甄别持卡人签名之真伪;同时,考虑银行卡具有的货币电子化特有交易特点,磁卡与磁卡密码共同形成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持卡人身份的认证手段,而本案中,持卡人在消费过程中所持信用卡、密码真实,符合操作程序。至于逃避监管问题,及刘艳芳同时要求工商银行、银联北京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均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法院不予认定。据此,一中院作出上述判决。(作者:王文波)
别和我侃,大地我都能侃穿

TOP

老师当众诋毁学生 法院判学校赔礼道歉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学生小莉(化名)一审胜诉,法院判决学校向学生小莉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关案件受理费。

    据介绍,去年9月16日,贵阳市某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小莉与同校女同学袁某发生冲突。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分局二戈寨派出所接警后,鉴于双方未发生严重后果,通知学校及小莉家长将小莉带回教育处理。为此,小莉给学校写了一份检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对,并表达了改正的决心。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小莉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的处分决定。接到处分决定后,小莉给学校写了一份保证书。

    今年3月30日下午,学校通知小莉所在班级的家长在教学楼五楼开家长会。开会过程中,小莉与一些同学在教室外走廊上与学校学生科老师李某交谈,谈到了学校给予小莉处分的问题。此时,学校老师彭某也走过来,对在场的人说:“她(小莉)是一个开除学籍,拿刀杀人的学生,不该留她……”。小莉听后情绪激动,扑向走廊的护栏欲跳楼,后被在场的同学及时劝阻。今年4月1日,小莉向学校申请办理了退学手续,并将学校告上法院,诉求学校和老师彭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请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小莉作为在校学生有接受学校管理的义务,学校也有管理学生的权利,但须得遵守法律、法规;作为老师,彭某对小莉的过错夸大了事实,并在公众场所传播,使得小莉的名誉受到较大损害;但彭某的行为属职务行为,责任主要由学校承担。因而,法院作出了学校在学校范围内向小莉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关案件受理费判决。(吴华)
别和我侃,大地我都能侃穿

TOP

妻子赌气堕胎 丈夫获得赔偿

妻子李某觉得丈夫对自己缺乏关爱,竟然不与丈夫黄某商量而单方决定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7月2日,湖北省应城市法院判决准许李某与丈夫离婚,但李某须赔偿丈夫精神损失费5000元。

    2005年初李某怀上身孕,丈夫因在外打工对其照顾不周,李某觉得很受冷落,一气之下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并提出与黄某离婚。为孩子出世做了好多准备工作的黄某闻讯后,备感伤心,在同意离婚的同时他向妻子索赔精神损失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生育权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任何一方单独处理是对对方生育权的侵犯。李某未经丈夫黄某同意擅自引产,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作者: 樊斯坦 万丁陈)
别和我侃,大地我都能侃穿

TOP

江苏一果农给桃树喷剧毒农药毒死采果男童获刑

新华网南京9月4日电(记者王骏勇)为防果树病虫,果农孙某在自家桃树上喷洒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农药,致两男童采食桃子后中毒,其中一人丧命。日前,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四年,缓刑三年。

   2006年5月下旬的一天,丰县宋楼镇村民孙某为防止村前河堤旁自家的果树出现病虫害,使用了国家禁止用于果树上的剧毒农药1605(甲基对硫磷)。5月27日下午,同村一名7岁男童和一名10岁男童在村前的河堤旁玩耍时,采食了喷洒过剧毒农药的桃子,致使两男童中毒,其中7岁男童中毒较深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果农孙某主动赔偿受害人家属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在果树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农药,造成二人中毒,且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危害了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权,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别和我侃,大地我都能侃穿

TOP

女士无故被亲吻 反被对方告上法庭赔偿100元

新华网乌鲁木齐9月10日电 肖女士在办公室中无故被同事王先生在脸上亲吻了一下,肖女士便找来男友对王先生一顿暴打。王先生随后就将肖女士及其男友告上了法庭,肖女士不但被单位开除,还要赔偿王先生精神损失费100元。这是记者7近日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据了解,肖女士和王先生是同事。2006年3月28日下午18点左右,王先生正在公司上班时,肖女士和其男友钱先生来到王先生办公室,钱先生质问王先生为什么要亲吻他的女友肖女士,说完上前就用拳头击打王先生。王先生去医院治疗花去近900元医疗费。事后王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法医鉴定其伤势系外力作用致左腕舟状骨粉碎性骨折,上唇粘膜钝挫伤,头面部浅表软组织损伤,属轻微伤。

    为此,王先生以侵权为由将肖女士和其男友钱先生起诉到了法院。

    据办案法官介绍,在法庭上,王先生说,由于钱先生的行为,致使我当场流血不止,头晕目眩。肖女士捏造事实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权,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并在公司给我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现要求肖女士和其男友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并在公司所有员工面前向我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而作为被告方的肖女士说,在办公室中王先生确实在我脸上亲吻了,事后我给男友打了电话才发生打架的事,现单位已将我开除,已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精神损失,不同意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钱先生则说,我没有无缘无故殴打王先生,虽打伤了他但并没有造成精神损失。对王先生提出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的要求我不同意,我只同意向他道歉。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在庭审时肖女士说事发当时确实无人在场看到王先生亲吻她,肖女士和其男友也未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证实王先生亲吻了肖女士。对此王先生也是否认的,他说他没有亲吻肖女士。因双方各持己见,法庭调解无效。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本案中,两被告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原告亲吻了肖女士,为此被告钱先生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受伤,确实给王先生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为此,两被告存在侵权行为。

    另外,法院认为王先生主张2万元精神损失费过高,因为此事只发生在原告的办公区域对原告的名誉损失不存在扩大影响,以赔偿100元较合适。

    肖女士因为此事已被单位开除,对王先生要求两被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主张法院没有支持。1、女性如何防范办公室性骚扰?像肖女士这种遭遇“办公室性骚扰”的事儿在生活中并不鲜见,肖女士因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而被对方告上了法庭。据不完全统计,性骚扰除了在公交车这种公共场合外,另外50%来自工作场所,其中36%来自上级,14%来自同事。办公室骚扰由于牵涉多种利益关系,很多被骚扰女性敢怒不敢言,生怕声张出来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和前途。

    那么,作为一名职业女性,我们应该如何防范随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性骚扰呢?为此,我们请本报法律服务团的两位专家为您支招。新疆律师协会《新疆律师》杂志副主编任德志:办公室的性骚扰主要来自上司或同事之间。遇到性骚扰时必须郑重地表明你的立场及可以接受的界线。拒绝的态度要明确,平静、清楚地告诉对方你的不悦,请对方尊重你,也请他自爱自重;还可以果断抽身离开。遇到男性同事有动手动脚行为时,要态度坚决地告诉他:“请将你的手拿开。”

    对于上司利用职权向女下属进行性骚扰时,你应该直截了当地表示你的不满,要加上怒气或微笑,否则,骚扰者可能会恼羞成怒或强词自辩。你应说:“你或者不喜欢我讲的话语,但我想弄清楚,即使你录用我,我们的接触也只局限于工作上和办公时间内。对于非工作范围内或无理的要求,你可直接拒绝,即使对方是上司也要态度坚决。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志业: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本案肖女士在办公室被同事在脸上亲吻的行为,属于性骚扰行为一种,如果肖女士在被性骚扰的当时,大声的指责对方引来同事的观注,就会为打官司留下证据。

    如查肖女士在没有收集任何证据在情况下,以性骚扰抗辩是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无法认定性骚扰的事实。

    作为女性,面对来自上司或同事的性骚扰时,一定要表明你的不满及反感,一面反抗,一面要高声喊叫。可以用牙咬,用手狠抓罪犯的脸部皮肉,制造伤痕特征,以便为今后的诉讼留下证据。

    在职场的女性要学会保护自己,对有性骚扰倾向的人要注意时间,空间及办公环境的相处。在职场不要被加薪、提升、出国深造引诱,遇到以辞退破坏名誉相威胁逼迫时要敢于面对。2、发生在办公室的性骚扰如何举证?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张元欣:性骚扰因为一般没有直接身体损害后果,所以取证比较困难,尤其是初次骚扰,突然骚扰很难举证。

    本案就是一个特例,肖女士在毫无防范的情况下被其同事亲吻了一下,要想保留这种证据很困难。如果事发时肖女士能大声斥责对方,引起其他办公室同事的注意,并将这一情况当即告诉周围的同事,也能为日后的诉讼留下一些证据。从证据属性来看,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物证,书证等都是法定证据形式,发生性骚扰后,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等考虑取证。 任德志:需要强调的是,进行诉讼必然要提供证据。相比而言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性骚扰,取证相对容易;但在办公室发生的、熟人之间发生性骚扰行为,取证则非常困难。此前新闻媒体已经报道的多起性骚扰的诉讼案例,原告大都败诉,关键就是因为原告没有扎实的证据,法院难以认定性骚扰的事实。可以说,性骚扰的诉讼案件,证据是世界性的难题。因此,如果发生了性骚扰,受害人一定要注意提取、保存证据,以尽量避免因为诉讼中举证不能而败诉。

    具体来说,如果收到语气暧昧的短信,要尽量将这些短信保存下来作为证据;如果遭遇下流猥亵的动作骚扰或者言语挑逗,为了保护自己,当事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离开现场,到有其他同事的地方去;而如果在晚上办公室没有他人的情况下遭遇性骚扰,当事人应该果断报警,以保护自身的权益。最后任律师还表示,只要保存完整确凿的证据,完全可以将实施性骚扰的人告上法庭,让其受到法律的严惩。王志业:针对特定的性骚扰行为频频发生时,可随身携带录音、照像的设备,例如:具有录音照像功能的手机、MP3。在公共场所发生被骚扰的事件,一是要大声斥责引起公众注意;二是及时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收集证据,如果在乘坐公交车、地铁、经常碰到性骚扰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获取证据。 四大招对付办公室的性骚扰

    任德志:对身处职场的女性,可以教你四种方法对付办公室的性骚扰:第一招:不回短信。他给你发“黄段子”,坚决不要回复,让他知道你不喜欢这些。 第二招:“正气叫停”。男上司要是摸你的头发,你要马上底气十足地说:“打住啊!” 第三招:目不斜视。男同事色色地看着你,你不要跟他有眼神上的接触,否则,他便觉得自己有机会。 第四招:向LD汇报。如果你觉得骚扰有升级的危险,就要向骚扰者的LD汇报,这一招往往最管用。(都市消费晨报)



(以暴制暴是十分的不理智的)
别和我侃,大地我都能侃穿

TOP

京城法官断案:盗割10余米电缆判5年刑

新华网北京9月23日电(记者李京华)今年52岁的河南省农民李文清,盗割10余米电缆被一审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后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记者23日获悉,二中院已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李文清,2006年3月5日18时许,伙同他人(另行处理)携带作案工具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一个小区,锯下这个小区变电站内12米正在使用的电缆(价值6312元),后被当场抓获。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李文清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文清伙同他人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缆,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应予惩处。其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犯罪的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一审法院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另据了解,二中院此前曾审理一起多人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线案,案件中案犯无知盗割了大量首都机场的输电线,结果造成高压线塔倒塌、首都机场运营遭受影响的严重后果,该案两名主犯被判处并执行了死刑。

    在人们意念中,往往认为盗割一点电缆,大不了罚点款,不会产生什么严重后果。因此,时有拣拾废品人员为图利甚至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缆。实际情况是,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缆会产生严重后果,有时甚至要付出生命代价。

    此案再一次警醒人们: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缆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完)
别和我侃,大地我都能侃穿

TOP

“性”福被毁 索赔百万

次小小的包皮切除手术竟酿成一场重大医疗事故,43岁的唐林被剥夺了男人的自尊和“性”福!经鉴定表明,造成“灭根之灾”的短波治疗并无必要。唐林和妻子作为被害人,将一家民营医院告上法庭,并提出了102万元人民币的索赔。上月2日,经过金山区人民法院调解,这起全国首例男性生殖器烤 焦索赔案以调解而告终,酿成医疗事故的医院赔偿被害人各种损失计人民币72.9万元。8月底,唐林在拿到了赔偿后欣慰地说:“谢谢法官,使我得到了公平正义。”

    看广告求医遭厄运

    去年9月2日,唐林因龟头炎来到金山区一家民营医院就诊。他说:“是看了公交车、出租车和电视上的广告,才去这家医院的。”打针、吊盐水、配药……诊疗6天共花费4200元,他感觉下体肿胀好了许多。这时,医生护士又劝说他去做包皮切除手术。

    在听信了劝说后,唐林于当月8日做了这个手术。出了手术室,医生又对他说“你有前列腺炎,做短波治疗很有效”。原本打算回家的唐林又被护士带进了隔壁的微波治疗室。一小时微波治疗结束,唐林起身去小便。他发现下身疼痛不已。他低头一看吓坏了,龟头焦黑好像烧糊了似的,并且冒出了小气泡。

    当晚,唐林疼得直打滚。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在妻子的搀扶下他又走进医院。看了看唐林的下体,手术医生的脸色大变。经会诊,医生最终按烫伤处理,劝说他回家休养。事件发生后的第四天,唐林夫妇来到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长海医院、长征医院等医院求治。

    光波治疗根本没必要

    去年9月14日,唐林来到了静安区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一位专家表示,包皮手术后根本没有必要动用光波治疗。

    唐林的生殖器最终没有保住。由于短波灼伤是由内而外的,切除被“烤熟”的软组织部分在所难免,否则坏死部分蔓延扩大,可能危及生命。去年10月18日,唐林因阴茎坏死接受清创术,唐林的阴茎最终仅剩一厘米。今年1月16日,唐林将这家民营医院告进了上海市金山区法院。

    3月24日,徐汇区医学会经司法鉴定后出具了医疗事故鉴定技术鉴定书,鉴定认为:这起人身损害由医院方不当的诊治行为所致,医疗事故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只能用法律寻求公平

    短波治疗是按照100元/10分钟的标准来收费的,1小时就要收取600元。唐林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指出,医院是为多收诊疗费而进行了长时间照射。

    唐林说:“把我活生生一个人,搞成这么样,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平。”

    原告夫妻认为:被告医院的医疗事故破坏了一个幸福家庭,给原告妻子也造成了伤害,故应对原告妻子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经过几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的意见总算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医院一次性给付唐林各项损失(包括后续治疗费)合计72.9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了对唐林妻子的精神损害赔偿。 ( 徐永其 徐亢美)
别和我侃,大地我都能侃穿

TOP

这么长
莆田便民网,网罗莆城信息。           http://www.yespt.cn






TOP

 11 12
发新话题